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开展
发布时间:
2024-10-15 19:36:06
一是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,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■■■,或者恶意篡改■■■、断章取义■■■、拼凑剪辑、合成伪造新闻信息,误导社会公众。
一是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,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■■■◆,或者恶意篡改■◆◆■■◆、断章取义■■★■◆★、拼凑剪辑、合成伪造新闻信息,误导社会公众。二是借舆论监督名义,通过采编、发布、转载◆◆、删除新闻信息,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,威胁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、开展商业合作,谋取不正当利益■■。三是仿冒、假冒新闻网站■★★◆、报刊社、广播电视机构、通讯社等新闻单位★◆■■★,或者擅自使用★◆◆“新闻★★”“报道”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■■◆■★、标识开设网站平台、注册账号◆★、发布信息◆■。四是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、转载服务、传播平台服务■◆■★★◆。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,违规开展新闻采访■■■◆◆★、发布新闻信息。五是伪造、倒卖、出租■■◆、出借★◆◆、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■◆■★。出售、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。通过不正当手段、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据新华社电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,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,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“清朗·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”专项行动。
据悉◆■◆,本次专项行动针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■■■◆,集中整治五类突出问题★◆■◆★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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